GUIDE

Facilities Use Guide

预约指南

  • - 代表电话 : 02-730-1717
  • - 咨询热线 : 02-738-3335

入住前准备

  • 联系时期:请分娩后联系护理院。Tel. 02-738-3335
  • 入住时间:入住当天下午12点以后
  • 准备物品:个人内衣、袜子、卫生用品、基础化妆品

使用条款

  • - OLIVIUM产后护理院将依据消费者保护院规定,对于取消预约或提前出院者退还相关费用。
  • - 每间客房仅限产妇本人及丈夫使用,为了产妇与婴儿的健康,建议其他家属有效利用探视时间。
  • - 在已利用产前按摩等附加服务相关项目的前提下取消预约时,将按服务正常收费标准扣除费用后退还剩余金额。
OLIVIUM产后护理院使用条款

OLIVIUM使用条款

第1条(条款变更)
1. 本条款可依据OLIVIUM产后护理院具体情况发生变更,所有服务将以预约时的条款为基准进行提供。

第2条(合同定金、保证金与使用总额的支付)
1. 使用方在与产后护理院签订合同时需支付合同定金,金额为总金额的10%。
2. 使用方在与产后护理院签订合同时需支付利用产前SPA后入住前解除合同相关保证金,金额为总金额的10%。
3. 使用方在入住时需支付扣除上述合同定金与保证金的总金额。

第3条(产后护理院使用原则)
1. OLIVIUM产后护理院遵守产妇一人一室原则。
2. 当预约人因分娩日期变更而无法在预约日期准时入住时,必须提前联系本院。
3. 当产妇分娩日期变动较大而不得已取消产后护理院入住时,将按以下规定处理。
1) 以预约产后护理院时的预期分娩日为基准,在前后14天以内分娩但无法入住时,本院将承担等待入住期间内的全额住院费。住院费每天不得超过40万韩元并共支付3天,入院期间将从产后护理院使用期间中扣除。
2) 以预约产后护理院时的预期分娩日为基准,在前后14天范围之外分娩而无法入住时,本院对产妇的住院费用将不负责任,并在确保客房时优先安排入住。
3) 未使用的产前按摩在产后将升级至产后按摩(高频、石疗)项目。(产后按摩基本次数不变)

第4条(使用期间)
1. 使用期间以2周(14天13夜)为基准,也可预约3周(21天20夜)或4周(28天27夜)。(5、6周将根据情况而定)
2. 入住时间为当天12:00以后,退房时间以当天10:00以前为基准。
3. 欲延期时需至少一周前咨询并缴纳追加费用,因护理院具体情况而无法安排客房时有权拒绝延期申请。

第5条(客房安排)
1. 客房将在入住当天由本院与使用方协商而定,考虑到其他产妇与产后护理院的具体情况,将以OLIVIUM的安排为优先。

第6条(使用签约方资格限制)
1. 符合以下情况时,使用本院时可能受限。
1) 出生时体重未满2.5kg的低出生体重儿
2) 怀胎未满37周的早产儿
3) 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新生儿
4) 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产妇
5) 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产妇丈夫
6) 被本院判断为条件不符的其他情况(例:酗酒、吸烟等习惯性疾病者)
2. 对于上述1)、2)、3)情况,在预约当时因无法预测的情况而由本院取消预约时将退还全额定金,或在已提示入住限制却依然选择入住时,必须另外签订誓约书。产妇一人入住时将向使用签约方退还新生儿入住费(2万5千韩元/天);对于上述4)、5)、6)情况则全额退还定金并销毁合同。

第7条(入住前解除合同)
1. 入住前解除合同时,将按如下规定退还第2条第1项中规定的合同定金。
1) 责任在于产后护理院时:全额退还定金并赔偿定金(保证金除外)的100%金额
2) 责任在于使用方时:
- 预期入住日前9天以内:不退换定金
- 预期入住日10天~20天前:退还定金的30%
- 预期入住日21天~30天前:退还定金的60%
- 预期入住日31天前或签合同后24小时以内:退还全额定金
2. 已利用产前SPA后入住前解除合同时,将从第2条第2项的产前SPA利用相关保证金中扣除产前SPA使用费用后退还余额。

第8条(入住后解除合同)
1. 入住后解除合同时将按如下规定处理。
1) 责任在于产后护理院时:在总金额中扣除实际使用期间相应金额后退还余额,并赔偿总合同金额(延期追缴金额除外)的10%。
2) 责任在于使用方时:退还总金额中扣除(实际使用期间相应金额+总金额的10%)的余额。
2. 使用SPA(产前、产后、洗发等)后解除合同时,从上述第1项退还金额中扣除如下款项后退还余额。
1) 入住未满1周时退房:扣除SPA(产前、产后、洗发等)使用金额。
2) 入住1周~2周内退房:扣除豪华间产前、产后SPA及洗发各1次;豪华套房2次产前SPA、产后SPA及洗发各1次除外的剩余SPA使用次数相应金额。
3) 入住2周~3周内退房:扣除豪华间2次产前、产后SPA及1次洗发;豪华套房3次产前、产后SPA及2次洗发除外的剩余SPA使用次数相应金额。
4) 入住3周~4周内退房:扣除豪华间2次产前、3次产后SPA及2次洗发;豪华套房3次产前、4次产后SPA及3次洗发除外的剩余SPA使用次数相应金额。
5) 入住4周~5周内退房:扣除豪华间2次产前、4次产后SPA及3次洗发;豪华套房3次产前、5次产后SPA及4次洗发除外的剩余SPA使用次数相应金额。
3. 母乳喂养中心
1) 入住期间
- 责任在于产后护理院时:全额退款
- 责任在于使用方时:扣除违约金(总合同额的10%)+实际使用费用后退款。
- 入住期间的票券退房后无法使用
2) 退房后
- 责任在于产后护理院时:全额退款
- 责任在于使用方时:扣除违约金(总合同额的10%)+实际使用费用后退款。
- 票券使用期限:3个月

第9条(使用费用)
1. 费用计算以1位产妇、1名新生儿为基准。
2. 以入住当天结算余款为原则,但,当顾客有其他具体事由时可与本院另外协商付款时限。
3. 仅产妇一人入住时结算扣除新生儿费用(2万5千韩元/天)后的剩余款项。
4. 双胞胎将追加支付1名新生儿(60万韩元/周)相应费用。

第10条(探视时间及入室限制)
1. 探视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为探视1天前的18点。
2. 外部探视者会面时间:下午1点~下午5点
3. 探视次数限每位产妇不超过2次,每次访问人数限3名以内。
4. 除丈夫以外的所有探视必须在指定场所进行并限20分钟以内。
5. 母婴同室时间(上午9点~10点/下午7点~9点)限制探视。
6. 感冒、肺结核、食物中毒、眼科疾病等盛行期间将限制探视。
7. 6岁以下婴幼儿不得出入产后护理院。
8. 出于保护产妇与新生儿健康,OLIVIUM产后护理院有可能限制探视。

第11条(退房)
1. 发生如下情况时本院可请求使用者退房。
1) 对其他产妇引起不便而妨碍产后护理的情况
2) 与其他产妇集体行动而扰乱本院秩序的情况
3) 未遵守产妇的义务规定或符合本院退房规定的情况
4) 蓄意性黑色消费者

第12条(产后护理院的义务与疾病管理)
1. 发生传染性疾病时,本院为预防传感可能对相应产妇与婴儿采取退房措施,此时的费用结算将依据本院退款规定。
2. 本院有义务对入住中的产妇与新生儿的健康状态进行随时检查并通知产妇或监护人,但由于本院非医疗机构而无法实施医疗行为。因此,当入住中的产妇或新生儿发生疾病时可依据产妇或监护人的决定向医疗机构申请治疗或转院,而对于接受治疗及转院后发生的问题本院概不负责。但,当责任明确归咎于本院时将依据本院投保公司(营业赔偿)规定予以赔偿。
3. OLIVIUM产后护理院在未经使用签约方本人同意下,绝不会将任何个人信息透漏给第三方。

第13条(产妇及监护人义务)
1. 产妇在入住时须如实向本院通知本人与婴儿的传染性疾病(感冒、肺结核、传染性肠炎、乙肝等)、先天性(遗传性)异常、特殊体质及其他疾病等健康状态,当因产妇及监护人未如实交代而发生问题时,所有责任将归咎于产妇或监护人,并不得对本院措施提出异议。
2. 为预防新生儿疾病,使用签约方必须严格遵守感染管理基本原则(产妇及入住者勤洗手、监护人探视规定及入室规定),当本人及新生儿出现异常症状时必须及时通知本院。
3. 当产妇或婴儿出现异常症状时,将由产妇或监护人决定是否前往医院接受检查。
4. 入住期间并非因护理院设施或其他因素事由而明确因本人过失(身体性、精神性)而发生的伤害将由本人自行承担。
5. 严禁可能导致火灾、环境污染及饮酒等为其他顾客带来困扰的一切行为。
6. 因产妇或探视者的蓄意或重大过失而对本院造成财产损失时须予以赔偿。
7. 不得向他人转让本院入住预约,入住期间禁止因商业交易为其他产妇带来困扰。
8. 必须严格遵守本院探视规定与入室限制等公共生活管制事项。

第14条(损失赔偿)
1. 产妇或新生儿在入住期间患感染性疾病而发生损害时,在产妇向本院提交医疗机构发放的诊断书、诊疗费收据等客观资料时,本院将对此进行赔偿。
2. 但是,当本院被证实并非蓄意或无过失时将概不赔偿。

第15条(贵重品保管等)
1. 必要时,产妇可向本院寄存所持有的贵重品等各种物品,此时本院需制定记载物品名称与金额的保管物品清单后交给产妇。
2. 对于未依据第1项规定而交由本院保管的物品,在发生物品遗失或损坏时,对于无法证实本院蓄意、过失的情况下将概不负责。

第16条(免责)
1. 当产妇及新生儿的问题发生事由为未遵守本条款第13条(产妇及监护人义务)事项时,本院将对此概不负责。
2. 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由而对产妇造成损害时,本院将对此该概不负责。

第17条(管辖法院)
1. 有关本条款事项在营业者与使用者之间发生纷争时,将向民事诉讼法管辖法院提出诉讼。

第18条(其他事项)
1. 对于本条款规定以外事项或对条款解析存在异议时将由本院和产妇协商决定,未达成协议时将遵循相关法令及交易惯例。

第19条(附则)
1. 本条款自2016年4月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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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事项

新生儿探视时间及入室限制

  • 1. 探视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为探视1天前的18点。
  • 2. 外部探视者会面时间:下午1点~下午5点
  • 3. 探视次数限每位产妇不超过2次,每次访问人数限3名以内。
  • 4. 除丈夫以外的所有探视必须在指定场所进行并限20分钟以内。
  • 5. 母婴同室时间(上午9点~10点/下午7点~9点)限制探视。
  • 6. 感冒、肺结核、食物中毒、眼科疾病等盛行期间将限制探视。
  • 7. 6岁以下婴幼儿不得出入产后护理院。
  • 8. 出于保护产妇与新生儿健康,OLIVIUM产后护理院有可能限制探视。 新生儿室FLUGUN消毒(探视限制时间)AM 9:00~10:00 / PM 7:00~9:00

贵重品保管等

  • 1. 必要时,产妇可向本院寄存所持有的贵重品等各种物品,此时本院需制定记载物品名称与金额的保管物品清单后交给产妇。
  • 2. 对于未依据第1项规定而交由本院保管的物品,在发生物品遗失或损坏时,对于无法证实本院蓄意、过失的情况下将概不负责。

探视向导

  • - 护理院客房仅限新生儿父亲出入。
  • - 仅直系家属可在新生儿室暂时探望新生儿。(家庭探视每周1次)
  • - 大厅会面时间:下午1点~5点
  • - 外出时请将钥匙寄存至前台。
  • - 外出或前往1楼大厅时需身穿外出服。

收费向导

入住期间

  • 1周> 7天6夜 / 2周> 14天13夜 / 3周> 21天20夜 / 4周> 28天27夜 /
  • 转账账户:韩亚银行 387-910018-03904 (株)CHEONG SOL TRUST LIMITED(OLIVIUM)

解约向导

  • *请参考使用条款。

  • 1. 入住前解除合同时,将按如下规定退还合同定金。
  • 1) 责任在于产后护理院时:全额退还定金
  • 2) 责任在于使用方时:
  • - 预期入住日前9天以内:不退换定金
  • - 预期入住日10天~20天前:退还定金的30%
  • - 预期入住日21天~30天前:退还定金的60%
  • - 预期入住日31天前或签合同后24小时以内:退还全额定金
  • 但当合同定金超过使用金额的10%时,全额退还超出金额,对剩余金额则依据赔偿基准比例进行退款。
  • 3) 已利用产前按摩等附加服务时,将从合同定金中扣除服务使用费用后退还余额。

入住后解除合同

  • 1. 入住后解除合同时将依据消费者保护院的消费者受害补偿规定进行如下退款措施。
  • 1) 责任在于产后护理院时,在总金额中扣除实际使用期间相应金额后退还余额,并赔偿总使用金额的10%。
  • 2) 责任在于使用方时,扣除实际使用期间相应金额与总使用金额的10%后退还余额。

感染管理向导

  • ●  以产妇与婴儿的健康为优先的OLIVIUM,
           为实现彻底的感染管理而对所有入住的新生儿进行病毒性感染疾病检查,
           依据检查结果可能限制入住。
  • ●  处于潜伏期的病毒性感染疾病在入住期间出现感染症状时
           有可能采取退房措施。
  • ●  父母或新生儿在入住前感染病毒性疾病或
           存在感染隐患时将被取消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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